为了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资源共享,实现学校“十五”“211工程”的建设目标,就“211工程”建设中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建设,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共享体系构成
凡使用“211工程”建设经费购置的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和5万元以上的全校单台件的仪器设备均进入仪器设备共享体系。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具体由三个层次构成:
学校分析测试中心;
院(系)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
研究室开放性仪器设备。
二、归属共享体系各层次管理的仪器设备
(一)归属学校分析测试中心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
1. 8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 两个以上院(系)提出购置,但全校只需购置一台的仪器设备;
3. 院(系)提出购置后由测试中心管理,并且测试中心需要且可接纳的仪器设备;
4. 其他认为须归属分析测试中心管理的仪器设备。
(二)归属院(系)和研究室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
由院(系)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归属院(系)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或研究室管理。
(三)鼓励院(系)将可全校共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归属校分析测试中心管理;鼓励院(系)尽可能地实现仪器设备向全校开放使用并纳入共享体系。
三、共享体系的管理办法
(一)开放程度:共享体系的仪器设备实行向全校开放,并且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二)管理人员:共享体系的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管理,40万元以上设备由2人责任管理,每人可兼管多台仪器设备。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编制由学校核定,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编制由院系自行解决。
(三)使用和收费:
1. 使用:共享体系的仪器设备使用,采用预约登记制度,按登记顺序使用,特殊情况另行决定;使用过程中按所使用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2. 收费:使用共享体系的仪器设备需交费。校内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是易耗材料成本和一定的管理费用。对校外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网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原则由各层次的管理院系和分析测试中心自行制定,并报财务处审核。具体的收费办法见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收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3. 管理程序:在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安装就位投入使用前,由所负责管理的院系或分析测试中心制定该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收费标准和管理人员,收费标准应征求需使用该仪器设备的其它院系的意见并报设备处审核。
(四)考核: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考核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五)管理细则:由各层次共享体系的管理院系和分析测试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六)信息公布:由设备处负责定期向全校公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新增仪器设备及收费标准和管理人员;每年度公布考核结果,并制定各层次共享体系管理细则的汇编。
附件:1.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收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2.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收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211工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共享体系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财务处设立共享体系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经费本。
二、各院系和分析测试中心(院系和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院系)或个人按照所使用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使用仪器设备并付费,付费方法采用经费划转的方式,即使用人填写江南大学经费结算(划转)单,将所交经费转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经费本上,使用人将填写好的结算单的第二、三联交付机组负责人,自己保存第一联。
三、机组负责人不按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或存在服务质量和收费方面的问题,使用人可向设备处投诉;使用人不遵守管理规定和不按规定划转使用费的,机组有权拒绝为其服务。
四、每学期末,机组负责人将使用记录和收费情况报送所在院系,各院系汇总后报送设备处,以便设备处对该仪器设备管理人、管理院系进行考核。
五、每季度或每学期各院系将汇总的收费结算单送财务处,财务处按所收费的总额将经费划拨各院系,其中30%进入院系维修经费本,用于院系的共享体系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其余70%划拨到各院系的实验经费本上。各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易耗品支出由各院系负责。
六、共享体系大型仪器设备对外服务所收入的费用,应提取10%的设备维修费进入相应部门的维修经费本,其余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七、学校会同211工程办公室、研究生部、科研处和设备处,建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基金(具体办法另定),由设备处负责管理和运作。主要用于需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但又暂无经费的教师和学生申请短期借款。
附件2: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211工程”建设中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考核管理办法。
一、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考核管理由设备处负责,每学年考核一次。
二、具体的考核依据为:
机时数或机时数率(机时数率指实际机时数占论证报告中所论证的机时数的比例);
服务质量(指设备处所核实的情况属实的投诉次数);
人为故障(指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大故障指一次维修在5000元以上);
收费率(指实际收费额占根据使用记录所应收费额的比例)。
三、考核标准:
说明:考核结果以各项考核标准中的最低档定等级。如:机时数率≥90%,服务质量为3次投诉,人为故障1次,收费率为90-95%,最低档为服务质量,因此考核结果为合格。
四、各管理院系和分析测试中心(以下所称院系均包含分析测试中心)应将大型仪器设备的考核结果与机组负责人的个人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大型仪器设备,学校有权收回,重新安排管理院系和机组负责人。
六、对于一年内管理院系出现三台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大型仪器设备,学校将责令整改。在整改完成之前,学校将停止该院系添置新的大型仪器设备。
七、设备处每年度公布共享体系大型仪器设备的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