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外语实验教学中心
访问量:
中心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加快青年教师业务培训,规定如下:

一、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语学习中心仅供上课和学生自习使用,严格按照课程规定时间统一安排使用,如需要更改使用时间,必须事先与管理人员联系。室内一切设备不得带出室外。

二、凡需使用外语学习中心的人员(含教师、学生),都必须参加培训,学会操作外语学习中心设备后方可使用。

三、任课教师是使用管理外语学习中心的主体。上课前教师必须按本班学生名册点名。除教学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教师必须教育、监督学生严格遵守本规定。

四、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外语学习中心操作规程,学生除使用指定的座位及设备外不得动用其他任何设备。上课时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令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掀动按钮,扭动话筒或电线。下课时或耳机不用时应将耳机复位,并将耳机挂在本座位的耳机挂钩上,耳机线置于自己座位的桌面上。

五、爱护室内设备,不准在机器、设备、课桌椅上刻画,不得随意搬动和使用各种设备,更不准自行拆卸,违反操作规程且强行使用,损坏机器设备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乱抛纸屑、吸烟、吐痰及吃东西。学生上课按规定座次表入座,上课前首先检查自己座位设备情况,如发现设备有故障、缺损、涂写,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否则课后管理人员检查出问题要追究最后一个使用者的责任。

七、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人为造成的损坏必须赔偿(按损坏设备实际价格执行),教师使用外语学习中心时对室内所有设备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八、教师不得让学生动用控制台。课后教师必须监督学生将椅子、耳机按规定放好,并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电源,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外语学习中心,并向管理人员当面交验设备、反映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并填写使用记录。使用者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九、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况分别给予罚、赔款、批评教育等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